一場毫無預兆的意外讓我跟姊姊失去了雙親。還好保險公司認賠,沒有拖沓太久,讓我跟姊姊還有一點可以生活得下去的本錢。
這幾天以來,我跟姊姊忙著父母的後事、他們所留下來一些還沒處理完的事情,但沒想到親戚們馬上就來搶奪我們僅剩的家以及遺產!超沒良心的!不過還好我們一起找了律師來幫忙,好不容易才保住我們的房子。
算是遇上困難,但都有驚無險地度過了難關吧。
我跟姊姊住在二、三樓,把一樓租出去給別人開店,然後我們在一起出去找工作,算是生活回到了正軌上。姊姊很快就應徵到了動物收容所的工作,但我卻一直找不到好的工作,天天翻報紙、投網路履歷,然後煩惱。
直到我看到那一份應該要順著直覺、抵死不去才對的工作--夜間保全。
但,對那時候的我來說,這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好工作了,就算感覺很像陷阱,也會一腳踏進去……我就是踏進去了啊--!
總之,當初去應徵,而且很莫名其妙的就錄取了。
那是一個位置很奇怪的U字大樓,總共有十三層,建在四周都是低矮房舍的正中央,像是要突顯大樓的存在一樣。不過大樓算得上交通方便、環境清幽、生活機能健全了,不僅有便利商店、早餐店,公車站牌就在大樓警衛室附近,也有郵政代收所,而且從便利商店的巷子進去直走,就能到達比較熱鬧的大街跟夜市街,甚至附近還有公園。
還記得,當初跟……暫時稱呼他為房東好了,跟房東約面試的時候,還以為會有很正式的程序,結果面試當天下午,我到大樓附近打給房東說我到了的時候,房東只在電話的那一頭說:「我們面試很簡單,妳跟警衛說妳是新的保全來面試的,然後進去把大樓逛完一圈就可以了,妳懂我的意思嗎?就是一樓、二樓、三樓……這樣走上去,不用上頂樓也不要上頂樓,更不要偷看頂樓,就走完下來之後再打給我,可以嗎?」
我能說不行嗎?不能,誰叫我是求職者。
要是你們的話,你們會照做?還是會認為這個求職只是個惡作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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