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說評審標準
甲、總觀全體-高標準。
1. 作品獨特價值或寓意
2. 技法創新,形式獨特,自成風格。
3. 透過小說情節與現實相互對比。
乙、局部考察-低標準。
1. 敘事觀點穩當精當,
2. 人物介紹、語言、行動、心理、活動、社會背景與不同角度。
3. 語言適合,人物個性特色、概括、簡潔和傳神、風格。
4. 結構完整,切合體材。來龍去脈清楚,事件人、細節分析與場面看主題意義。
5. 主題表達完成,言之有物。
6. 環境:主題思想的暗示、人物形象之烘托、氣氛之創造、情節的推動。
評審時,先就「總體全觀」關照全篇,然後以「局部考察」校對之。
如果達不到高標準的水準,就以局部逐條檢視,然後再以「總現」斟酌衡量一番;先找出「優點」然後剃出「缺點」;優缺相抵相消,高低上下就分出來了。
寫法:重在文章內涵探究,及自己的看法與對文章公道的評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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